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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应当根据以下顺序排序:
也就是说病历的各种资料在病房期间排列顺序
(1)体温单
(2)医嘱单
(3)入院记录
(4)病程记录
(5)术前讨论记录
(6) 手术同意书
(7) 麻醉同意书
(8) 麻醉术前访视记录
(9)手术宁静核查记录
(10) 手术清点记录
(11)麻醉记录
(12)手术记录
(13)麻醉术后访视记录
(14)术后病程记录
(15)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16)出院记录、死亡记录
(17)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18)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
(19)会诊记录
(20)病危(重)通知书
(21)病理资料
(22)辅助检查陈诉单
(23)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病案(出院病历)应当根据以下顺序装订生存:
①住院病案首页
②入院记录
③病程记录
④术前讨论记录
⑤手术同意书
⑥麻醉同意书
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
⑧手术宁静核查记录
⑨手术清点记录
⑩麻醉记录
⑾手术记录
⑿麻醉术后访视记录
⒀术后病程记录
⒁出院记录
⒂死亡记录
⒃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⒄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⒅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
⒆会诊记录
⒇病危(重)通知书
(21)病理资料
(22)辅助检查陈诉单
(23)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24)体温单
(25)医嘱单(恒久、临时)
(26)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