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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9日电据国家卫健委网站9日消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妇幼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对新生儿、儿童等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要在做好防护的同时积极救治,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治疗、推卸、拖延治疗。
《通知》提出,加强健康教育和指导。 各地要指导医疗机构通过微信、APP、电话、视频、孕妇网上学校等方式,加强对孕妇和儿童监护人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指导孕妇和儿童家庭做好健康监测和日常防护。 建议孕妇、儿童外出或去公共场所时佩戴口罩,到医疗机构就诊时佩戴N95口罩。 各地要积极开展“互联网+母婴健康”服务,充分利用APP、微信小程序等提供系统化母婴保健服务和高危孕妇项目管理、婴儿护理指导等健康管理。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使用胎心率监测仪、经皮黄疸检测仪等可穿戴设备为孕妇和新生儿提供健康监测和管理,有效降低不必要的就诊和交叉感染风险。
《通知》要求加强主动服务跟进。 各地要结合孕妇和儿童管理,指导社区进一步摸清辖区常住孕妇和0-6岁儿童情况,建立人员名单和重点人群台账,制定健康安全防护预案,指导孕妇及时向社区报告,以便及时获得医疗服务。 指导助产机构与在该机构挂号或进行产科检查的孕妇保持密切联系,告知紧急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解决问题; 重点针对妊娠风险评估“五色管理”为橙色、红色、紫色、胎龄37周及以上的孕妇,详细了解每位孕妇的隔离状况和健康状况,以多种方式为孕妇提供健康管理咨询和指导服务,加强心理支持,缓解产妇心理压力。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社区调查和孕妇儿童系统管理的基础上,联合对妊娠风险评估为橙色、红色、紫色、孕周37周及以上的孕妇和高危新生儿进行重点检查、主动服务和跟踪管理。
《通知》强调,要保障正常医疗服务。 各地要推动建立社区与专业医疗机构对接机制,做好服务对接,确保渠道畅通、反应及时,为涉疫孕妇、儿童提供就医便利。 各级助产机构必须保持持续运行,未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同意,不得停止助产服务。 若个别助产机构暂时关闭,关闭前已登记、关闭时待产的孕妇,原则上将转至各地事先确定的紧急助产机构进行产检和住院分娩。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重点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千方百计保障疫情期间妇幼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建设强优中医临床科室,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新冠肺炎诊疗和防治疫情中的重要作用。
《通知》提出,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各级医疗机构要保持孕产妇、儿童急诊救治绿色通道畅通,严格落实首诊责任制和急重症救治制度,及时妥善处置和转运急危重症患者,在保护孕妇、危重孕妇、危重新生儿、儿童等的同时积极救治。急诊患者具体收治流程按照疫情防控医疗管理相关要求执行。 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要切实发挥重症妇幼安全救治“保底线”作用。 各级助产机构要完善孕妇入院筛查流程和应急预案,指导孕妇及时接受核酸检测,提前做好住院分娩准备。
《通知》要求优化门诊就医流程。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做好当前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4号)要求,通过预约诊疗平台、现场宣讲等多种方式,对探望孕妇和儿童的48小时内检查孕妇和儿童的核酸检测结果。 3岁以下婴幼儿免做核酸检测,仅需对随行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要进一步优化门急诊医疗流程,将门诊区域划分为核酸阳性诊疗区和核酸阴性诊疗区,根据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对孕妇和儿童进行救治。 设立发热门诊的妇幼保健机构要严格按照《发热门诊设立管理规范》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流程,加强人员配备,切实加强发热门诊管理。 要推广门诊预约诊疗、住院预约分娩、问诊结算、移动支付、在线查询、检查检测结果推送等智慧妇幼服务,减少排队人数,努力缩短患者在医院的等待时间。 着力为门诊、超声检查、胎心监测、采血、尿检等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减少医院患者交叉流动。
《通知》强调,要严格医院安全管理。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对收治的患者进行核酸检测,入院后根据需要进行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 危重孕妇和新生儿、复杂先天性心脏病手术、骨髓移植等基础条件较差的儿童以及未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孕妇和儿童(特别是3岁以下儿童)应特别关注。 不断加强监测。 一旦发现核酸检测阳性,密切关注病情变化,全力加强医疗救治。 需要安排相对独立的区域(校园、大楼、病房或病房)收治核酸阳性患者,医护人员也相对固定。 严格执行病房封闭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不探访和非必要陪护。 确需陪护的,应安排固定陪护,并在病房内实行全程封闭式管理。 特别是产房、新生儿病房应加强安全管理和院内感染防控。 要规范设置过渡病房(或过渡病房)和隔离产房。 对于需要入院但无核酸检测结果的急诊患者,应先入住过渡病房(或过渡病房)孕产妇保健包括,并在隔离产房分娩。 核酸检测结果确认后,应转运至相应病房。
《通知》提出,关爱患者和医务人员。 各地要积极利用5G等技术求医网资讯,在新生儿重症监护室等科室开展远程探视,加强与家长的沟通,缓解家长的紧张和焦虑。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全体医务人员严格落实感染防控措施,根据暴露风险和诊疗操作配备适当、充足的防护用品,最大限度减少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确保医务人员安全。 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对机构内医务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对产房、新生儿科、手术室等重点科室和场所医务人员实施日常检测。 要密切监测门急诊运行情况和床位使用情况,结合医护人员健康状况,协调调配人力资源,优化调度组织,有序值班,确保医护人员合理休息。
《通知》要求,充足医疗资源。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大力加强重症医学、麻醉等重点科室建设,完善负压产房、重症监护病房等重点设施,配备足够的急诊急救、重症救治、检查检测等设备,做好医用耗材、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和充足的抗原检测试剂。 注重中药独特优势,储备合适的中成药和适量的中药材。 建立健全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 物资和药品储备量应当满足孕妇、儿童等群体的医疗服务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