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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健康儿童行动改进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国家卫健委妇幼发〔202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障优化生育政策落实,进一步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促进儿童健康,我委制定在总结2018-2020年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和有效经验做法的基础上。 启动《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信息公开形式:自愿公开)
健康儿童行动强化计划(2021-2025)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儿童健康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中国2030》 《行动(2019-2030年)》,为进一步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儿童为先,共同建设、共同分享。 遵循儿童优先发展理念,动员全社会共同保障儿童健康,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健康人力资源。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推动从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从保全生存向促进发展转变,构建一体化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推动儿童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公平可及,促进平衡。 加强农村儿童卫生工作,夯实基层儿童卫生服务基础,缩小城乡、区域差距,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儿童卫生服务均等化。
坚持诚信创新,持续发展。 坚持保健与临床结合、个体与群体结合、中西医结合,因地制宜、改革创新,走出一条儿童健康可持续发展之路中国特色。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覆盖城乡的儿童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幼儿视力保健知识,基层儿童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强化,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显着增强,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改善了。 具体目标如下:
——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1千分、5.2千分、6.6千分以下。
——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5%以下。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计划免疫学龄儿童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儿童肥胖、贫血、视力不佳、心理行为发育异常等健康问题得到积极干预。
——儿童常见病、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
——儿童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儿童及其照顾者健康素养提高。
3. 关键行动
(一)新生儿安全改善行动。
1.加强危重新生儿救助网络建设。 完善省、市、县三级危重新生儿急救网络,健全上下联动、响应有序、运行高效的危重新生儿急救、会诊、转诊网络。 重点加强中西部地区新生儿重症救治中心和转运系统建设。 提高助产机构救治危重新生儿的能力,加强产科、新生儿科医疗团队产前、产中、产后的密切配合。 开展危重新生儿救护网络建设质量评估,每个县都有符合质量评估要求、规范化的危重新生儿救护中心。
2.提高新生儿医疗救治服务能力。 加强新生儿科医师培训,危重症新生儿护理中心每位新生儿科医师均经过系统培训。 每个危重症新生儿救治中心每季度至少对快速反应队伍进行一次专项技能培训和急救演练,提高新生儿救治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全面推广新生儿复苏技术,每个产点都有经过培训的新生儿复苏专业人员。 规范新生儿死亡审核,认真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减少新生儿死亡。 探索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家庭参与式护理的运作模式。
3.加强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 加强围产期、分娩期和产后新生命持续健康监测和保健服务,确保胎儿和新生儿健康。 加强新生儿规范化访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保健和疾病预防工作,及早发现异常和疾病,及时治疗和就医。 新生儿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 加强早产儿项目管理,推广母乳喂养、袋鼠式护理和促进早产儿早期发育,不断提高早产儿项目管理率。
(二)加强出生缺陷防治行动。
4.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 加强省级出生缺陷预防机构能力建设,发挥省级业务指导作用。 规范婚前孕前保健诊所、产前筛查机构、产前诊断机构的设置和管理,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网络,开展相关专科专科建设。 加强临床遗传咨询、产前超声诊断、遗传病诊治等出生缺陷防治紧缺人才培养。 针对唐氏综合症、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耳聋、重型地中海贫血等出生缺陷重点疾病,建立健全县级筛查、地市级诊断、省级指导的出生缺陷防控网络,并辐射区域。
5.推进出生缺陷预防服务。 一是强化一级预防。 推进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协调推进婚育健康教育、婚前保健、孕前健康检查、补充叶酸等。 二是完善二级预防。 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补贴试点,推动先天性心脏病、遗传病等重点疾病的围产期、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和多学科诊疗协作。 三是推进三级预防。 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范围,逐步将先天性髋关节脱位等疾病纳入筛查疾病,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和90%。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覆盖所有区县,筛查率超过60%。 实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工程。
(三)改善儿童保健服务行动。
6、加强儿童健康管理。 以儿童体格生长监测、营养喂养指导、心理行为发育评估、眼保健口腔护理、听力障碍评估为重点,积极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程。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保持在85%和90%以上。 将儿童健康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建立多品类服务套餐,提供多元化、多层次、个性化的儿童保健服务。 建立健全高危婴儿转诊服务网络和机制,规范高危婴儿管理。 加强对幼儿园托儿机构卫生保健服务的指导。
7、加强儿童营养喂养和运动指导。 加强孕前和孕产期营养评估和膳食指导,提高母婴营养水平。 实施母乳喂养推广行动,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倡导6个月以内婴儿纯母乳喂养。 加强婴幼儿辅食咨询和指导,降低儿童贫血、生长迟缓患病率。 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工程。 加强儿童运动指导,普及学龄前儿童每天不同强度运动至少180分钟、中等强度及以上运动至少60分钟的科普知识,减少久坐时间,促进饮食动态平衡,预防和减少儿童体重过重和肥胖。 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儿童营养和运动医学门诊建设,加强儿童营养喂养咨询和运动指导科学专业队伍建设,提高营养喂养咨询和运动指导能力。
8、促进儿童心理健康。 加强儿童心理行为发展监测评估,探索建立以儿童自闭症等发育异常为重点的服务网络,可实现社区初筛、县级复筛、县级诊断和康复。专业医疗机构。 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精神病医院设立儿童精神科或儿童精神保健门诊,加强儿童精神科建设,促进儿童心理发展部门。 加强健康促进社会宣传,营造心理健康从宝宝做起的社会氛围。 面向孕妇及家庭成员、儿童家长、幼儿园托儿机构工作人员、学校教师,普及儿童心理行为发展和健康知识,开展生命教育和性教育,培养儿童珍爱生命和情绪管理意识和心理调节能力。
9.推广儿童眼保健服务。 实施儿童用眼健康“启蒙行动”,加强科普知识宣传教育。 重点针对新生儿期、婴儿期和学龄前儿童,开展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先天性白内障等致盲性眼病以及屈光不正、斜视、弱视、上睑下垂等儿童常见眼病的筛查、诊断和干预。 普及儿童屈光筛查,监测远视储备,防治近视发生。 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防治儿童青少年近视试点。 扎实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与儿童医院、综合医院眼科建立协作机制,实现儿童眼健康异常的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
10.加强儿童重点疾病防治。 以肺炎、腹泻、手足口病等儿童常见病为重点,推广儿童疾病防治适宜技术。 提高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诊治和医疗保障能力。 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规范儿童疫苗接种,保持较高水平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覆盖率。 坚持常规与应急相结合,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儿童医疗救治,保障儿童必要的应急物资。 做好新冠肺炎等新发传染病防控中儿童健康评估和干预工作。 加强儿童碘缺乏病防治,开展定期监测,消除碘缺乏危害,保证儿童碘营养水平适宜。 做好农村儿童氟斑牙、大骨节病筛查和防治工作,保障儿童牙齿和骨骼健康发育。
(四)改善幼儿发展服务行动。
11、加强婴幼儿护理和护理指导。 以0~3岁婴幼儿为重点,在加强儿童保健服务的基础上,通过家长课堂、亲子关爱小组活动、居家指导等方式,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提升家庭科学育儿水平——养育能力,促进儿童体质认知、心理、情感、运动和社会适应能力得到全面发展。 聚焦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实施农村幼儿发展工程,促进幼儿发展服务均等化。
12.加强幼儿发展服务岗位建设。 聚焦生命最初1000天,建立儿童保健、儿童营养与运动、心理社会适应等多学科协作机制,满足儿童早期发展需要。 规范强化幼儿发展服务,提高幼儿发展服务质量,力争每个县至少拥有一个建设规范、管理规范的幼儿发展服务中心,推动幼儿发展服务走进社区、家庭和农村地区。 开展相应的幼儿发展技术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五)改善儿童中医保健行动。
13.加强儿童中医服务。 全国县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一般都设有儿科,有条件的地级以上中医医院应当开设儿科病房。 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可以提供儿科中医服务,省、市妇幼保健机构设有中医儿科。 儿童医院可以提供儿科中医服务,三级儿童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儿童医院应设有中医儿科。 利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儿童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建立儿科中西医协作诊疗体系,将中医纳入多学科协作诊疗会诊体系。 加强儿科中医人才培养,通过师徒培养培养儿科中医业务骨干。 积极推广小儿推拿等中医适宜技术的应用,强化中医药在小儿医疗保健中的重要作用。 建设一批中医、儿科特色专科。
14、推动儿童中医保健进社区、进家庭。 鼓励中医医疗机构或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牵头成立妇幼(儿科)中医联盟,通过项目合作、联合病房、学科帮扶等方式加强合作,积极推动优质中医下沉资源。 各级中医药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指导,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师的儿童保健和儿科诊疗服务能力。 鼓励家庭医生开展中医治疗和预防服务。 各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要宣传中医药预防疾病的理念和方法,普及儿童中医药保健知识,增强公众中医药意识。卫生保健。 0~36月龄儿童中医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85%以上。
(六)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
15.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完善以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大中型综合医院及相关科研成果为支撑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教学机构。 强化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 推进儿科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以医联体为载体整合区域医疗资源,促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对接,通过医联体提升县级医院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对口援助和远程医疗。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专门的儿童医疗机构。
16.加强儿童初级保健服务网络。 加强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建设。 开展儿童保健诊所标准化建设,提高儿童保健服务质量。 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科室、儿科门诊、儿童预防接种门诊有机整合,优化功能布局,丰富内涵,推进儿童健康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开展基层儿童保健人员培训,加强基层儿童保健服务队伍建设。
17.加强儿童保健服务质量管理。 完善儿童保健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儿童保健工作水平。 医疗机构要加强儿童保健服务质量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实行医院、科室两级质量管理,促进儿童保健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加强辖区内儿童保健服务质量管理。 将儿童保健服务质量提升纳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和优质服务基层活动。
18.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 以符合儿童心理特点和安全需求的环境设施和优质高效的医疗保健服务为重点,以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 推动儿童医疗保健与儿科临床高质量融合发展,加强儿童康复服务供给和儿童伤害监测干预,开通儿童急诊重症救助绿色通道。 医疗机构营造符合儿童身心特点、全程关爱儿童健康的温馨服务环境和友善服务氛围,努力为儿童提供情感化、温馨化、人性化的优质医疗护理服务。
(七)提升智慧儿童健康服务行动。
19.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信息平台。 加强区域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儿童健康信息标准,促进儿童健康信息互联共享。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基层医务人员配备智能移动服务终端设备,提高服务质量,减轻基层负担。 积极推进妇幼健康手册信息化,强化儿童健康实时动态管理。
20.推广“云上母婴”服务。 充分利用各种互联网传播平台,开展网上儿童健康评估和指导。 推广预约诊疗、间诊结算、移动支付、检查结果在线推送查询等智慧服务,提升就医体验。 广泛开展远程会诊、网上转诊、远程培训指导,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推广运用5G技术、可穿戴设备、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展儿童健康监测管理,创新儿童医疗保健服务模式。
21.推动“一物生成”多证联办。 利用可信身份认证信息系统和人脸识别技术,推广出生医学证明“人脸识别、在线验证、机构审核、预约取证”求医网信息,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出具,方便群众办事。 利用各级政务服务平台,会同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等部门,优化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促进生育医疗证件、疫苗接种证、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生育事件”跨部门、跨地区办理,逐步实现“网上办理”和“手持办理”。
22.加强儿童健康科学研究和应用推广。 聚焦儿童肥胖和遗传代谢病防治、儿童心理行为异常发育筛查与干预、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儿童危重症综合救治、重大疾病综合防治等重点领域。疾病,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国情的医疗机构。 儿童保健技术。 加强儿童保健适宜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鼓励和支持儿童药品及适宜剂型、罕见病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发,大力推动优质科技成果在儿童健康领域的转化应用。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健康儿童行动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纳入监管台账,压实工作责任。 积极开展“儿童健康综合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提高儿童健康服务水平。 加强监督指导、监测评估,深入查找分析问题,及时补短板。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健康儿童行动协调推进会,总结部署儿童健康工作,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二)加大保护力度。 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过程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为健康中国的政策投入、组织管理、制度建设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儿童行动,不断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服务网络,加强儿童健康专业建设和学科发展,推动儿童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健康儿童行动宣传力度,做好行业内和社会公众的政策宣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及时报告进展和成果,对典型机构、人员进行宣传表彰和案例,增强儿童卫生战线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公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将为儿童健康发展营造更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支持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