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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0-6岁儿童自闭症筛查与干预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家卫生办妇幼发[202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规范0~6岁儿童自闭症筛查、诊断和干预服务,促进儿童健康,我委组织制定了《0~6岁儿童自闭症筛查与干预服务规范(试行)》。 )”(可从国家卫健委官网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2022 年 8 月 23 日
(信息公开形式:自愿公开)
0-6岁儿童自闭症筛查与干预服务规范
(审判)
自闭症谱系障碍(又称自闭症,以下简称自闭症)是一种发生在儿童早期的神经发育障碍。 其特点是社会交往障碍、兴趣狭窄、行为重复,严重影响儿童的社会功能。 和生活质量。 我国儿童自闭症患病率约为7‰,严重危害儿童健康和家庭幸福。 自闭症通常从婴儿期开始,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药物。 主要治疗方法是康复训练。 最佳治疗时期是6岁之前,越早干预效果越好。 通过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可以不同程度地改善儿童的症状和预后。 为规范自闭症儿童筛查、诊断和干预服务,促进儿童健康,制定本规范。
1、服务对象
居住在辖区内的0-6岁儿童。
2. 服务目的
(一)向社会开展科普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自闭症儿童及其家庭的良好社会氛围。
(2)加强对目标人群的健康教育,提高儿童家长对自闭症知识的知晓率,提高家长接受筛查、诊断和干预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规范儿童自闭症筛查、诊断、干预和康复服务,提高干预效果,减少精神障碍发生,促进儿童健康。
三、服务内容
包括健康教育、筛查、诊断、干预和康复4个部分。
(一)健康教育。
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和儿童家长普及自闭症基础知识,宣传筛查、诊断、干预措施,提高科学知识知晓率。 引导家长树立做孩子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积极接受自闭症筛查、诊断和干预服务。
(2)筛选。
1. 初步筛选。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初筛服务。 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的服务时间和频次,通过应用《儿童心理行为发展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发育评估相关内容)》,初步提供了11项服务内容。 0至6岁儿童心理和行为发展筛查服务。
(一)初筛时间。 1岁以下、3、6、8、12个月婴儿4次; 1至3岁幼儿、18、24、30、36个月、4、5、6岁幼儿4次。
(2)初级筛选工具。 《儿童心理和行为发育问题早期预警症状筛查表》(附录1)。
(三)初筛方法和内容。
应用《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症状筛查表》对0~6岁儿童发育状况进行筛查,检查是否出现与其年龄相对应的预警症状。 如果相应筛查年龄组中的任何一项预警信号呈阳性,则表明存在发育偏差的可能性。
家长被要求查看孩子是否有语言和社交障碍或退化。 例如,无法用言语表达、没有眼神交流、重复刻板行为,或者以前可以用言语表达、以前有眼神交流、现在不能用言语表达、现在没有眼神交流等。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则初筛不正常。
一是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信号筛查中出现一种或多种积极迹象。
二是任何年龄段的孩子都存在语言功能和社交沟通能力障碍或退化。
根据检查结果填写《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展档案》(附录2、表2-表4)。 如果没有发现异常,通知家长定期带孩子接受心理和行为发展评估。 如果发现异常,及时进行健康教育和干预指导,并及时通知家长转诊。
(4)转介服务。 对于初筛异常的儿童,填写《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展初筛转诊表》(附件3),指导家长转诊至县级妇幼保健院尽快安排机构重新筛选。 初筛转介表一式两份,第一份由提供初筛服务的机构保留,第二份由家长带到提供复筛服务的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填写《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展初筛异常登记表》(附件4),定期统计辖区内初筛异常儿童人数及相关信息,并向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报告。
2. 重新筛选。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复检服务。 通过病史询问和自闭症筛查量表进行复筛。
(1) 重筛工具。
自闭症筛查量表,包括“改良自闭症筛查量表(M-CHAT)”、“自闭症行为评定量表(ABC)”; 简称“儿童心脏量表-II”)和其他发育量表。
(二)复筛方式和内容。
病史查询。 了解孩子目前的病史,询问、观察孩子是否有语言障碍、沟通障碍、行为僵化、兴趣狭窄等症状,了解初步筛查结果等。
使用发育量表(例如自闭症筛查量表和“儿童心脏量表-II”)进行重新筛查。
18个月以下的儿童应使用发育量表(例如“儿童心脏量表-II”)重新筛查。 《儿童心脏量表-II》从粗大运动、精细运动、适应性、语言和社会行为五个能量领域评估儿童的发育水平。 如果总评估分数低于70分,则表明存在发育障碍; 如果总评估分数在80分以上,但语言、适应性或社会行为的任何一项单项分数低于70分,则表明存在发育偏差。 考核总分为70分至79分的,应在3个月内按同样方法复查。
使用“改良自闭症筛查量表(M-CHAT)”对18至24个月的儿童进行重新筛查。 量表共有23个项目,每个项目分为2个级别。 量表中的第 11、18、20 和 22 项回答“是”,其余项目回答“否”,因为该项目失败。 如果核心项目2、7、9、13、14、15中有两项或以上不合格,或者所有项目中三项或以上不合格,则筛查失败,表明存在自闭症风险。
对于24个月及以上的儿童,应使用“自闭症行为评定量表(ABC)”进行重新筛查。 量表共有5个能源领域57个项目。 总评估分数大于或等于 53 分被视为不及格,表明有可疑的自闭症症状。
所有18个月及以上儿童均应同时重新筛查“儿童心脏量表-II”等发育量表。 《儿童心脏量表-II》从粗大运动、精细运动、适应性、语言和社会行为五个能量领域评估儿童的发育水平。 如果总评估分数低于70分,则表明存在发育障碍; 如果总评估分数在80分以上,但语言、适应性或社会行为的任何一项单项分数低于70分,则表明存在发育偏差。 考核总分为70分至79分的,应在3个月内按同样方法复查。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则属于非正常复检。
一是病史询问或观察中发现一种或多种异常,如语言障碍、沟通障碍、行为僵化、兴趣狭隘等。
二是自闭症筛查量表表明自闭症风险和自闭症可疑症状。
三是“儿童心脏量表-II”等发育量表表明存在发育障碍或发育偏差。
根据检查结果填写《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展复查记录表》(附件2、表5)。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复检机构留存,另一份交给家长。
(三)复筛结果处理及转介服务。
筛查人员向家长合理解释复检评估结果,并根据结果决定复检或转诊。
首先,复查未发现异常。 通知家长返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接受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3个月内到原复检机构复查,无异常者继续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异常者予以处理根据异常情况重新筛查。
对于用“儿童心脏量表-II”等发育量表评估且总分在70分至79分的儿童,给予干预指导,并到原复筛机构进行复筛。 3个月内检查。 复查无异常情况,通知家长返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接受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复检评估存在发育障碍或发育偏差的,按复检异常情况处理。
二是异常复查。 填写《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展复查转诊表》(附件5),指导家长尽快带孩子到有儿童自闭症诊断能力的专业医疗机构就诊可以进一步诊断。 转诊表一式两份,第一联由复检机构留存,第二联由家长携带至诊断机构。 告知家长须携带《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展复筛转介表》(附件5)和《0-6岁儿童复筛记录表》(附件2) ,表5)当他们去诊断机构时。 )。
对于复检出现异常的儿童,复检机构应积极联系转诊,同时及时开展健康教育,进行个性化指导和干预,减少或纠正儿童发育偏差。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填写《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复筛登记表》(附件6),定期统计复筛异常儿童人数及相关信息并向辖区内的地级妇幼保健机构报告。 定期将《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复查登记表》(附件6)反馈至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诊断。
有自闭症诊断能力的医疗机构负责自闭症儿童的诊断,主要包括综合医院儿科及儿童保健科、精神病医院儿科、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
1.辅助诊断工具。 儿童自闭症评定量表(CARS)等
2.诊断方法。 通过病史询问、行为观察、体格检查和神经系统检查、自闭症量表评估和必要的辅助检查等,根据《国际疾病及相关健康问题统计分类》中自闭症的诊断标准( ICD-10)。 事后诊断。
(1)病史询问。 详细了解孩子的成长发育史,重点关注社会沟通、言语、认知能力、运动等方面的发展情况,以及孩子目前的病史、既往病史、父母怀孕史、家族史等。
(2)行为观察。 注重儿童行为观察,重点关注儿童的社会交往、语言和非语言交流。 可以设置一些特定的环境和活动,观察儿童的社会交往、对人的反应、对环境和玩具的反应、目光接触、注意力状态、自发的言语表达和特殊言语表现、情绪调节、特殊行为和兴趣、行为体力活动和运动协调等领域。 发育规模的行为表现也应适当记录。
(3)体格检查和神经系统检查。 了解身体生长情况,测量头围、身高和体重,了解发育情况,观察面部特征和全身皮肤,检查先天畸形、视觉和听觉障碍,并检查神经系统的阳性体征。
(4)量表评价。 孩子们接受了诸如儿童自闭症评定量表(CARS)等量表的评估。 CARS量表有15个项目,每个项目有4个等级。 总分低于30分为非自闭症,总分大于或等于30分为自闭症。
(五)辅助检查。
与神经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等引起的精神障碍进行鉴别,或者对符合自闭症诊断标准的儿童寻找可能的相关致病因素。 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可选择必要的辅助检查,如电生理检查(脑电图、诱发电位)、影像学检查(头颅CT或磁共振)、染色体和基因检查等。
自闭症的诊断需要与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智力发育障碍、反应性依恋障碍、儿童社交焦虑障碍、选择性沉默症和儿童精神分裂症进行鉴别诊断。
同时要注意合并症的诊断,如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抽动障碍、癫痫、强迫症等。
根据诊断结果,填写《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展异常诊断记录表》(附件2、表6)。 此表一式两份儿童尾骨发育,一份由诊断机构保存,一份交给家长。
3.诊断结果通知和转诊服务。
(1)对于确诊为自闭症的儿童,向家长说明诊断结果和病情,告知可以采取的干预和康复方法,政府相关部门的康复援助政策和信息,选择综合医院、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等。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干预康复机构开展干预康复。
(2)对于排除的自闭症儿童,结合临床症状、发育评估及相关检查结果向家长解释诊断。 如果发现自闭症以外的健康问题,应通知相应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
(3)对于暂时无法诊断的儿童,通知家长2个月后到原诊断机构复查求医网报道,并指导家长尽快进行干预。
诊断机构填写《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诊断结果登记表》(附件7),记录辖区异常儿童复筛诊断结果、干预和康复建议等信息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将信息集中反馈至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地级市妇幼保健机构反馈至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再反馈至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反馈至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康复干预。
干预康复培训由有自闭症儿童干预康复能力的特殊教育机构、综合医院儿科及儿童保健科、精神病医院儿科、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有资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并有资质的儿童心理康复机构承办。
1、基本原则。
(1)早期干预。 早期干预可以显着改善自闭症儿童的预后,而且干预越早越好。 对确诊儿童应立即进行干预,对初筛和复筛阶段符合转诊条件的儿童应及时给予健康教育、指导和干预。
(2)个体化干预。 自闭症儿童有不同的发育水平。 应评估自闭症儿童的社会、语言、认知、适应能力等发展水平,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体化的教育干预计划。
(三)科学依据。 目前自闭症的干预方法很多,应选择科学有效、循证医学证据明确的方法。
(4)远距离高强度。 自闭症作为一种神经发育障碍,需要长期干预,通常持续数年甚至更长时间。 同时,每天必须保证足够的有效干预时间,每周干预时间应在20小时以上。
(五)立足基层。 积极推广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家庭积极参与的干预康复模式,帮助自闭症儿童实现就近便捷干预。 同时,充分发挥地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骨干作用,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
(6)家庭参与。 鼓励家庭和家长积极参与干预,对家庭和家长进行全面的支持和教育,提高家庭参与干预的程度。
2.干预方法。
(1)行为干预。 根据年龄和发育水平选择基于循证医学的早期干预方法,以改善社会交往、语言和非语言沟通能力为核心内容,以行为治疗为基本手段,以结构化教育和自然情境养育为基础。依据干预框架,培养自我照顾和独立生活能力,减少适应行为,提高生存能力和沟通能力。
(2)家庭干预与支持。 家长和家庭成员的参与和支持是自闭症儿童干预和康复的重要策略和措施。 鼓励家长及家庭成员通过科普教育、示范咨询等方式学习自闭症相关知识和家庭干预方法。主要原则包括:理解、接受、宽容、尊重和关爱自闭症儿童的行为; 行为问题,通过育儿过程中的陪伴互动、生活关怀和游戏,以快乐、适度、巧妙的方式进行家庭干预; 关注孩子的成长表现,发现孩子的特殊兴趣和个人能力,并进行相应的训练和改造。 同时关心家长自身的心理状态和身体健康,并提供相应的帮助。
(3)药物治疗。 目前缺乏针对儿童自闭症核心症状的药物。 对患有严重情绪行为障碍及合并疾病的自闭症儿童应及时转诊至相关医疗机构,并在专科医生指导下严格选择和使用药物。
3.干预步骤。
(一)开展评价。 干预前应采用标准化的发展和行为评估量表对自闭症儿童进行评估,了解自闭症儿童的核心症状、各种能力发展水平和生活质量。
(2)制定计划。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干预目标,制定干预方案,选择干预方法,确定干预场所,促进自闭症儿童社会交往行为的产生和发展,改善自闭症儿童严重情绪障碍,纠正儿童异常行为患有自闭症,培养良好的适应行为,促进语言、沟通、认知等能力的全面发展。
(三)实施干预。 制定长期、中期、短期和日常培训计划; 干预训练应关注儿童的社会交往和沟通障碍,注重全面发展; 强调应用行为分析技术和自然发展行为干预。
(4)效果评价。 介入康复机构应与诊断机构密切合作。 对于接受干预和康复的自闭症儿童,每3~6个月评估核心症状改善、能力发展、生活质量改善等干预效果,了解改善情况,评价干预效果。 程序和方法。
4. 康复环境的干预。
在干预和康复过程中,可以根据自闭症儿童的年龄、严重程度、能力水平、家庭状况等选择合适的干预和康复地点和方式。
一岁半以下的儿童主要可以在专业医疗机构的指导下采用家庭干预的方式,帮助家长主动利用各种资源不断学习和提高康复训练技术。
1.5岁至3岁儿童可以选择专业医疗机构同时进行康复训练和家庭干预。
3岁以上病情相对较轻、有一定社会交往和沟通能力的孩子,可以在普通幼儿园接受融合教育,并结合专业机构的培训; 机构或认可的康复设施接受康复并继续鼓励家庭参与。
干预康复机构应当及时对儿童康复情况进行评估,做好干预康复记录。
0-6岁儿童自闭症筛查、诊断、干预和康复服务示意图见附件8。
4、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技术要求
(一)承担初筛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应设置相对独立的空间,配备必要的检测桌、椅、检测床等设备,环境相对安静、安全。 确定至少1名接受过儿童心理和行为发育筛查技术培训、具备资质、从事儿童保健服务的医务人员。
(二)承担复检服务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设置一间咨询室和一间独立的心理行为测试室,配备必要的测试设施和设备,环境安静、安全。 确定至少2名接受过儿童自闭症筛查和发育评估技术培训、合格并从事儿童健康服务的医务人员。
(三)自闭症儿童诊断机构。 是一家具有自闭症诊断能力的医疗机构。 配备符合临床诊疗要求的诊察室1个,独立的心理行为检测室1个。 诊断人员应是具有精神卫生、儿科、儿童保健专业资格的医生。
(四)康复机构干预。 具备相应资质的设施、设备和人员能够满足自闭症儿童干预服务的需要。
五、任务分工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开展儿童心理行为发展相关科学知识的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宣传自闭症需要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 动员家长定期带孩子接受自闭症筛查服务。
2、承担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展初筛、阳性儿童转介服务、干预指导,建立健全儿童心理行为发展档案。
3.对初筛异常、未及时复筛的儿童进行随访,并与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合作,对未复筛的儿童进行随访。复筛后及时检查。
4.定期收集、汇总辖区初筛异常儿童的基本信息和数据,及时向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报告。
(二)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1、开展儿童心理行为发展相关科学知识的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宣传自闭症需要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
2.对初筛结果异常的儿童进行重新筛查,对复筛、复检结果异常的儿童进行转介,为家长提供干预指导、后续服务和心理支持,管理和完善儿童心理行为发展档案。
3.对复筛后未及时复查的患儿、未及时到诊断机构复筛或复检结果异常的患儿进行随访。
4.对辖区内提供初筛服务的机构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评估。
5、负责辖区自闭症儿童项目管理工作。 定期统计、汇总辖区内复筛异常儿童的基本信息和数据,及时向地级妇幼保健机构报告。 。
(三)自闭症儿童诊断机构。
1、开展儿童心理行为发展相关科学知识的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宣传自闭症需要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
2.对复检结果异常的儿童进行诊断,提出干预和康复建议,协助需要转诊的儿童,并向家长告知相关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政策信息。
3、对确诊自闭症儿童开展随访服务,3岁以下儿童原则上每3个月一次,3岁及以上儿童每6个月一次。 By the of , for the next stage of and will be gi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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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Form for of and of Aged 0-6
4: Form for of and of Aged 0-6
5: Form for Re- of and of Aged 0-6
6: Form for Re- of and of Aged 0-6
7: Form of of and of Aged 0-6
8: of of , , , and for Aged 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