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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因为对一篇文章发表了一点看法,其实本人没有任何恶意,只是就事论事,没想到却招致几位说是同行又不甚了了的人的指责甚至讽刺,虽然感到很无趣,也申明不再提及此事,但事后想想,觉得还是应该针对相关问题做些普及。
外伤病人到医院看急诊,最起码急诊医生应该先给予如下处置惩罚:止血、包扎、固定;失血量大,血压降低,立即建立静脉通道,输液扩容;怀疑骨折或内脏损伤出血,对受伤部位检查X光、彩超或CT明确诊断,须要时还得验血配血备血;完成上述处置惩罚后,再请专科会诊。这才是急诊规范处理步伐。文中,病人虽然包扎好了,却仍然在流血,而且没看见医生接纳其它步伐,只是直接请会诊,病人和亲友有意见诉苦几声不奇怪,有的甚至会引起更严重的纠纷。不客气地说,文中对病人的处置惩罚还停留在院前科的水平。
再说说内科急诊,如果是心脏骤停,谁都知道应该立即进行复苏。但对胸痛病人呢?正确的做法是:查心电图,如提示急性心梗,迅速输上液、吸氧、心电监护、让病人嚼服心梗一包药、抽血查心肌酶和肌钙卵白(一种提示心肌损伤坏死的标记物,对急性心梗的诊断和危险分层有特别重要的临床意义)、须要时予吗啡镇痛,然后请心血管科会诊,由专科决定(固然经病人和亲友同意)如何接纳进一步步伐,是否做冠脉造影、介入治疗(安装支架)、收心血管科还是ICU住院。
同样,对怀疑为“脑血管意外”的病人,你也不能直接请专科会诊,由专科指导你怎么开端处置惩罚后再送病人去查脑部CT看看是脑梗还是脑出血。
急诊科工作比力繁杂,有时急诊医生就像万金油,所以有规定必须有几年临床工作经验的医生才气干急诊。有人误以为我过于拨高急诊科能耐,其实我绝对没有这个意思。固然,有些大的三甲医院(如有人提到的301医院,几年前本人有幸在自己医院听过该院急诊科主任的讲座)能做得更多,但无论如何也不能取代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