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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期抑郁症(PPD)专指从怀孕初期到产后4周期间发生的抑郁症,被美国精神病学协会(APA)列为重度抑郁症。
“育龄期是女性抑郁症的高峰期,围产期抑郁症是孕期和产后最常见的疾病之一,会对孕妇及其家庭造成严重危害。” 全国政协委员、辉瑞投资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冯丹龙表示求医网,孕产妇抑郁症还与后代身心健康密切相关,将直接影响未来人口素质和社会劳动力发展水平。
为完善围产期抑郁症筛查,加强全方位孕产妇保健服务,冯丹龙将在全国两会上提交提案。
提案中提到,2009年的数据显示,在发展中国家,孕妇在孕期和产后出现精神障碍的概率分别为15.6%和19.8%,且主要是抑郁症。 研究表明,国内近43%的孕妇患有抑郁症。 我国每年有1500万新生儿。 产后抑郁或情绪问题涉及近千万妈妈的现实生活。 抑郁症已成为影响孕妇综合健康的重要因素。
2020年9月,国家卫健委公布了《探索抑郁症防治专项服务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孕妇是抑郁症的重点人群之一,要求将围产期抑郁症筛查纳入常规孕期检查和产后访视,为孕妇提供专业支持。
但目前的情况是,由于该病的特殊生理期,相关实施细则尚未出台。 《方案》对于筛查时间/频率、转诊制度、筛查和治疗费用来源、由谁进行筛查等问题均没有明确。 因此,很少有女性能够得到早期诊断和及时系统治疗。
冯丹龙建议,结合现有常规孕检制度,明确围产期抑郁症筛查的工作流程和实施细则。 她认为:“根据目前孕期常规检查的检查时间点和抑郁症的基本要求,可以明确孕产妇抑郁症筛查的次数、频率和时间,并建立统一的筛查流程和实施标准。”
筛查对象应包括孕妇及其家庭成员,主要形式为科普教育、问卷调查和筛查检查等相关医疗服务。 例如,至少应在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和产后进行心理健康筛查; 对计划怀孕的妇女,妇产科医务人员应在孕前门诊和初诊孕妇时进行预防性科普教育; 对于筛查后存在抑郁症高危因素的孕妇,应建立联合门诊或转诊制度,提供更专业的医疗服务和早期干预治疗; 产后访视阶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或社工应进行产后抑郁症筛查和随访。
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方式,为孕妇提供优质便捷的教育、筛查、咨询等心理健康保健服务,方便自我评估和随访,提高筛查效率,逐步扩大心理健康保健服务覆盖面,丰富服务内容。
冯丹龙介绍,目前,我国生育保险基金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两部分。 特殊时期孕妇的抑郁症还与生育相关疾病有关。 需要明确的是,本病产生的筛查、诊断、治疗等相关医疗服务费用可以由生育医疗费用支付,生育医疗费用支付的上限和时间节点也可以根据疾病的治疗周期制定。
“目前临床上尚无统一的筛查工具,妇产科等医务人员尚不具备筛查、诊断和治疗孕产妇抑郁症的专业能力。” 冯丹龙表示,为此,她建议医学会牵头成立多领域专家工作组,完善相关指南,针对不同人群(妇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助产机构、孕妇及其家属)开发培训课程,提高对该病的重视程度和专业能力。 。
此外,还应扩大专科医院孕产期心理门诊试点范围,逐步推进心理健康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一些医院探索了特色门诊的发展,如重庆市第一附属医院孕产妇睡眠心理门诊、助产门诊、湘雅二医院“彩虹工程”、上海国家母婴孕产妇心理健康课程、济南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专科门诊等,并取得了一些经验。
在此基础上,她建议扩大试点范围,发挥医界协作优势孕产妇保健包括,在有条件的省市重点专科/综合医院设立孕产心理服务诊疗中心或专科门诊,建立评估、诊断、干预、治疗的综合医疗服务体系。